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是的,当事人结婚登记的地点,应参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需要去你们两人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各持1、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2、双方的户口卡及复印件,在无法出示户口卡的情况下,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内容应包括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婚姻状况及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址,并加盖派出所公章,其中所使用的姓名、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由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印章。(一般各地派出所都应该有排版好的定式户籍证明表格)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领取结婚证关于户口所在地是有规定的,双方任一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918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