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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明确规定了患方复印、复制病历的权利和医疗机构应予配合的义务。复制病历最常用的方式是复印,患方可以要求医院在复...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第十九条对于患者可以复印哪些病历资料提出: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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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有些医院科室专设了《特殊检查登记表》,对全科当月(或季度)分别有哪些病人进行了哪项特殊检查所作的一个综合性统计(这是医院的内部参考数据,也涉及到众多病人的隐私,是不可能复印给家属的),这些数据被利用到学术论文、医院关于购买医疗设备的调整等各方面(比如统计做MRI的很多,现有设备不能满足了,那么医院可能就会考虑是否多购一台MRI设备。因为很多医疗设备动不动就是上千万的,所以医院需要结合各科室的数据决定),明白了吗
工伤认定只拿复印件就可以。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病历可以凭身份证去医保病档室复印。自工伤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申报工伤的,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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