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
民事诉讼败诉不偿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判决生效后不主动履行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强制执行措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审、二审都败诉了以后,你有两种方法可以进行申辩、甚至翻案的;但是每一种方法均要有一、二审所没有得新证据支持外,不妨碍原审法院判决的执行。一、到二审法院平级的检察院申请抗辨。在检察院立案核实后,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判决。二、到二审法院上一级的高级法院申请再审。申请通过后,有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或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判决。
如果败诉了就需要执行判决结果,如果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1、你的情况最主要是要找到支持你说法的证据。 3、如果判决或调解协议生效,你就应当履行。你的主张可以另行起诉主张。 5、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6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1,137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