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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缴费的比例: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征收范围:社会保险费征收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不同保险比例同单征收。核定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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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非用人单位职工:其它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的非用人单位职工的参保人员继续参加我市原有生育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即如下所示情况:(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其中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按缴费基数的8%缴费;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的,按缴费基数的11.5%缴费;(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缴费。温馨提示:符合非用人单位职工规定的人员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个人参保手续。经深圳市政府批准,我市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支付。详情请参阅《关于实施二、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缴纳:深圳市从2016年1月起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对于有关生育保险费用缴纳问题,通告如下:1、关于深圳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每月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职工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拓展:深圳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深圳的月平均工资标准为5218元。2、关于深圳市生育保险适用范围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险,其它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的非用人单位职工的参保人员继续参加我市原有生育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进行筹集,不留积累。企业按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进行筹集,不留积累。企业按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缴费比例原则上控制在企业工资总额的0.6%左右,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1%,生育保险费由企业缴纳,列入企业管理费用。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具体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来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生育保险金又叫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金是国家针对女性生育特点,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待遇两项。参保单位按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1%(其他地区可能因地方政策而调整比例,如广州是0。85%)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与养老保险费一并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帐管理。企业无论有无女职工,均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女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费用谁负担: 1、已经建立职工生育保险的地区,参保单位职工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2、没有建立职工生育保险的地区,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时,可以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参保单位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3、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仍由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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