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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2023-03-10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 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 ; 2、变更营业执照 ( 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 ;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 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 ; 4、变更税务登记证 ( 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 ; 5、变更银行信息 ( 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 ( 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 ; 3、股东会决议 ( 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 ; 4、公司执照正副本 ( 原件 ) ;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核对 ) ;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 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 。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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