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累犯不适用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
一般情况下,累犯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累犯一般不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累犯不适用于取保候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累犯、犯罪集团主犯、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等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的除外。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累犯不能取保候审。
取保侯审是指公、检、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那么,那么累犯适用取保候审吗首先我们先看到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51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4、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第63条); 5、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65条); 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部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规定》第63条); 7、持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规则》第37条); 8、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侯审(《刑事诉讼法》第69条)。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规定》第63条)。 此外,《刑事诉讼法》第74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75条涉及到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