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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取得承包地的农户,户口外迁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或者即使农转非但全家未迁入设区的市,还应当为其确权;承包者死亡的,由其家庭成员申请确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八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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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户内人口增减不是调整土地的法定事由,也不符合本次确权登记的政策规定,对该请求不予支持。要以原家庭承包合同为依据进行确权登记。
关于土地承包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集体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自愿退出交回的承包地,这三类土地,村集体应当按照合理公正的原则,用于解决新增人口想要获得土地的问题;另外,实在是由于本村无地可分导致失(无)地农民生活贫困的,将其直接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贫困救助体系,帮助其获得就业机会,拥有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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