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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登记处(离婚处)领取离婚协议。按双方协商填写内容,也可自行起草。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必...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并能对双方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就可以自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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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通常情况下要在民政局领取。民政局只负责提供后打好的格式文书,内容要夫妻双方自己写,离婚协议书要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男方:,汉族,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女方:,汉族,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男方:女方:年月日年月日
离婚协议书在婚姻登记机关留存归档,可到婚姻登记机关查阅离婚档案。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第七条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六)其他有关材料。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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