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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如果当事人能提供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
可以由女方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证明,凭此办理结婚证书,《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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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拿户口本不能领结婚证。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1、不可以:原则上来说,婚姻登记需要交验当事人的身份证、含当事人户籍信息在内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卡)及符合要求的照片,才能办理; 2、当事人不能交验户口本原件的,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带印章的户籍证明后,再去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只要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未统一换发过户口本的,而且当事人的户籍在该户口本内未迁移的; 2、就可以凭该户口本、本人的身份证、符合条件的照片等,去男女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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