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农村燃料结构的改进工作,发展利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市、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发展和改革、环保、卫生等部门,制定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县(区)城乡容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设施,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并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损害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责任人应当及时改正。逾期不改正造成环境污染的,由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决定代履行,所需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依据本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引导村(居)民开展乡镇容貌整治和环境卫生建设。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条例制定乡镇、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实施细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0人已浏览
500人已浏览
942人已浏览
5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