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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制定还是修改,还要看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需所有参与公司设立的股东签字,股份有限公司需所有...
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设立股东代表大会的全体股东代表签字确认即奏效。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限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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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即可,并不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东)。当然,公司章程有规定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除外。《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设立股东代表大会的全体股东代表签字确认即奏效。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限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规则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限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有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相同,共有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职责。作为公司组织与做法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公司章程一经奏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及股东人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我国《公司法》限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不是必须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规定了征求其他股东同意的方式为发出书面通知。在章程没有另行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只需据此向其他股东发通知,取得其他股东人数过半数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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