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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拥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1、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5、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6、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7、贷款人必须有本(市)城镇公积金交纳证明。
(一)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自愿缴存人员应在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后)。 (二)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购买一手住房的,可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3年内提出贷款申请。但当个贷率达到或超过90%时,需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1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购买二手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75%时,应在签订协议并付清首付起至取得《不动产权证书》3年内提出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75%时,应在签订协议并付清首付起至取得《不动产权证书》1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除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成员的湛江、北海、钦州、海口、儋州、茂名、阳江及南宁市等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的城市外,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85%时,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0%时恢复办理。 (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担保方式。 (六)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并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或评估现值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七)申请人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贷款楼盘经公积金管理部门贷前调查,确认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九)每个家庭(以夫妻为单位)只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二次,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暂不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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