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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和准建证的区别: 1、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准建证是经过审批同意申请单位在经审批的位置建设的法律凭证; 2、土地使...
土地使用证和准建证的区别: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准建证是经过审批同意申请单位在经审批的位置建设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是县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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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颁发部门不一样:准建证,是建设规划部门核发的准予建房的证书;土地使用证,是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向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2.效力不一样: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准建证是经过审批同意申请单位在经审批的位置建设。《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1、发行部门不同:许可证是建设计划部门发行的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向使用土地的公司和个人发行的土地使用权证明书。2、效力不同: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证明书。准建证是经审查同意申请人在审查的地方建设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简单一点,前者主要是管你要在土地上干什么,后者主要是管这块土地多长时间内你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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