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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是这样的: 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医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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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首先要确认该车的所有者是谁驾驶者是谁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才能作出责任认定。 比如:承包关系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对于承包人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或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用关系中的擅自转租(转借)借用人或租用人未经机动车所有人的同意将车辆转借或转租他人使用,次借用人或租用人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由次借用人或租用人与转借人或转租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用关系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受雇驾驶员在履行雇用合同的职务中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在非执行职务场合,由受雇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在其无力赔偿时,由雇主承担垫付责任。由于雇主此时不享有运行利益,不能成为责任承担者,但雇主一方对雇员具有人的支配管理责任,另一方面对机动车又具有运行支配力,所以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角度出发,由雇主承担垫付责任,但垫付责任不等同于赔偿责任。 2.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即可以向肇事者老板索赔。至于“通过何种渠道索要赔偿”,可以按照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流程。到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准备好证据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和解)。、如果被告方怠于履行判决书或者调节书中载明的赔偿义务,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既然是肇事者负全责,那么也就不存在百分之多少的问题了。如果你是指肇事者和肇事者老板之间的关系。那如上所说,老板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肇事者无力承担时,你可以要求老板先承担肇事者应承担的全部责任。至于老板事后是否向肇事者追偿,那就不需要我们操心了。 4.如有伤残,需要到相关鉴定机构评定残疾。、如需要继续医疗,那么还需要到相关鉴定机构评定继续医疗费。、如有营养费,到所在治疗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搜集好发票、收据,假条等。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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