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3岁儿童造成轻伤,不构成犯罪,不予处罚。轻伤只能在16岁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13岁造成重伤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刑法第十七条...
如果经鉴定受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对方只是付了医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意见】 算是,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被害人伤情经法医鉴定,是轻伤(包括轻伤一级、轻伤二级)的,嫌疑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害人要求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双方协商不成,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判处缓刑,实行社区矫正。 1、《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造成轻伤以上(包括轻伤),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费用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62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7,3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