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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平时要注意保存出轨方和出轨对象来往书信、短信、电子邮件、亲密录像等; 2、亲子鉴定,若两人的婚外情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孩子有可能是...
如何采集男方出轨的法律证据,方法就很重要,下面这几种证据采集方式是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的。 1、邻居的证言婚姻当中,男方的行为,肯定不是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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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话清单、短信之类的很难证明你老公和那个女人的关系,建议你采用如下方法: 1、如果你老公和那个女人是长期以夫妻名义在外同居,那么你可以去找他们的邻居作证,证明他们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样你老公就构成了重婚罪,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建议你在当地请个律师协助你搜集证据。 2、如果你老公只是偶尔出去和那个女人幽会,那么你可以跟踪他到幽会地点,但是不要自己冲进去捉奸、照相之类的,那样得到的证据不会被法院采纳。你应该在确定他们是在幽会后马上报警,和警察一起冲进去捉奸在床,这样得来的证据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同。这样如果你们离婚的话你也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派出所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4、有过错方与第三者同居地的居委会或者街道办出具的证明,加之租房房东出具的证明双方同居的证人证言。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一并提交法院为宜; 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合法性,不能侵犯隐私权。
首先,也是取证的前提,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需要在合法前提下取得。依据法律,合法的证据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如果是非法证据,法院无法认定证据的有效性。 其次,收集以下关键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聊天记录等。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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