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被他人起诉到法院,当事人收到法院的传票时,可以依法进行应诉答辩,另外,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2、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民事诉讼中,被起诉的人被为“被告”,而不能称“被告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刑事犯罪涉嫌人。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经过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 这种判决叫"缺席判决"。其意义并不是要惩罚缺席的一方当事人,而是为了全面维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不使诉讼因一方当事人的随意缺席半途而废,并使案件争议依法得到解决。虽然有一方当事人缺席,但是法官在判案时依然要秉公执法,认真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文书和证据,并使缺席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法院只听一面之词就做出判决侵犯了对方的答辩权,容易发生错案。所以《民事诉讼法》对缺席判决有严格的限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被告缺席判决的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法院已经给被告发了传票: 2、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 3、被告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没有正当理由。 证明法院已经给被告发了传票的证据有四种: 1、法官将传票直接交给被告,被告收到传票后在送达回证上的签字; 2、法院以挂号信方式将传票邮寄给被告,被告在挂号信回执上签字; 3、被告拒收传票的,请居委会和邻居到场,法官当众将传票放在被告人住处,由证人签字证明被告拒绝签收。 4、被告下落不明,用以上方法无法送达的,由法院委托报纸刊登送达公告。公告登出60日后,不管被告是否看到报纸,视为送达。以刊登该公告的报纸附卷作为送达凭证。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强制被告到庭,但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法院可能会强制其到庭。这样的被告主要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以及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向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他们开庭的时间、地点,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会再次发出传票通知被告到庭应诉。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还是不出庭的话,法院就会派出司法警察强制拘传其到庭。
去法院起诉后多久受到传票,无法给出准确答复,这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决定。同时,提问者应该了解以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对方离婚到法院起诉,被告收到传票应当进行答辩并出庭。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法院传票一通送达被告,而不是传单。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5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