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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
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缴费未中断且已连续缴费满一年。另外,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 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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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产前检查800元/例,比原来的500元提高了300元;正常分娩,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2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例;异常分娩(难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8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600元/例;剖宫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300元/例,比原来统一的3000元标准有较大幅度提高;剖宫产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5000元/例。实际医疗费低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据实支付,高于或等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
1、缴纳了生育保险在10个月以上,就可以享受生育费用报销。如果没有缴纳或缴纳时间不足,则由自己承担费用。 2、将生育费用交给单位人事部门,人事部门会按规定办理生育费用报销手续,获批后直接将钱汇到单位,单位直接发放给个人。 3、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建议不要用医保卡,用医保卡的钱支付生育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报销费用。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参保人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2、计划内生育; 3、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1、妊娠7个月或7个月以上生产/早产:按98天计发; 2、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增加0.5个月; 3、多胞胎生产: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4、妊娠3个月或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按1.7个月计发; 5、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按1个月计发。 【补充说明】: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因此单位可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如生育津贴尚未拨付的,建议单位按原工资预发。如生育津贴拨付前单位已经支付了女职工产假工资的,待生育津贴拨付后,生育津贴高于单位先行支付的工资的,应按生育津贴的标准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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