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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
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计税依据的。所以你的做法是正确的。这里涉及到几个概念,我从东莞地税网站摘录给你。 有关个人所得税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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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其有相应规定:第十三条纳税人没有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当在取得所得后的下个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并纳税。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次年6月30日前纳税;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收入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在中国境内取得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的非居民个人,应当在取得所得后的下个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民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务清算。
每年5月30日前,年初1月1日至5月31日。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结束之日起5个月内结算,结算应退还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生产经营中止的情况下,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情况下,在清算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从实际经营中止之日起60天内进行清算,清算应该退还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其他情况下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情况下,从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天
个人所得税申报日期是每月15号之前,遇节假日顺延。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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