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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教师享受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和...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超出规定标准收取学费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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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教育教学内容、课程设置、考试、招生和评价制度等改革,建立、完善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监测评价体系和教学研究指导体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者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学科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质量评价或者考核学校、校长和教师的主要标准。学校和教师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排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要求学校增加国家和省规定之外的教育教学内容。
被拘留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应当根据不同情节依法分别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一)起哄闹事,的;(二)殴打、体罚、虐待、欺侮他人的;(三)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四)预谋或者实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自残、吞食异物以及隐藏违禁品的;(五)传授违法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违法犯罪的;(六)袭击民警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七)违反拘留所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对被拘留人的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由管教民警决定并执行,并记录在被拘留人管理档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违反本实施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定期公布义务教育实施情况的;(二)未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用地的;(三)未按规定确定或者调整招生范围,并将调整理由和结果向社会公布的;(四)未按规定设置特殊教育学校(班)和寄宿制学校的;(五)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将校舍、场地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出让、出租或者改变用途的;(六)挤占、挪用教师编制的;(七)未按规定履行维护学校周边秩序和安全职责的;(八)未按规定组织校长、教师流动的;(九)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下达升学指标或者以升学率作为评价、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的主要标准的;(十)强制学校、教师、学生订购教学辅导资料及报刊杂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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