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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相互之间或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协商一致以明确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所...
(1)主体不同。行政领导的主体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各级领导者,而行政指导的主体是行政机关。 (2)客体不同。行政领导是一种行政组织内部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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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行为和不行为。作为是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作为人体的积极动作。行为人违反刑法禁止性规范,即违反不当行为义务实施某种行为的,将成为危害行为的行为。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客观上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行为人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2)行为人有可能履行特定义务。(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
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主要区别在于政府定价是强制性的价格,必须遵守,指导价是倡导性的,不具备强制性;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与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一种具有双重定价主体的价格形式,由政府规定基准价与浮动幅度,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本在政府规定幅度内制定具体价格。政府通过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形成价格区间,以达到控制价格水平的目的,体现了国家行政定价的强制性的一面,而经营者可以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灵活地制定调整价格,体现了经营者自主定价的灵活性的一面。政府定价:政府定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的主体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政府定价具有强制性。调整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必须严格按定价权限和定价程序,由价格主管部门或有定价权的业务部门依据《价格法》制定。凡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不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变动。否则,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一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3)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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