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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解除的后果是,若是未成年养子女,则与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行恢复。单身收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和手续是具备抚养能力、无子...
一、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依据收养关系的解除应依照《收养法》的规定进行,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一)在被收养人成年前,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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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双方意愿表达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的,一般情况下,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对于协议中约定的分手费、青春费等经济补偿,法律对此的态度一般是,如果愿意给,则有效。不愿意给,则无效。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子女抚养方面的约定还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关系的登记。《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九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与养父母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后,虽对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进行了,但解除收养关系属于特殊身份关系的解除,身份关系的解除是以是否办理解除登记手续为前提条件,由于与养父母未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与养父母未解除收养关系,为此,所签订的《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收养法》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九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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