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间借贷有效期是指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的,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如果...
一般是3年,但是这个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和延长的,由于没有约定期限,那么就得根据当时对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当时对方贷款的原因来推算这个合理的还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一般称为保证人,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限按约定计算;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为主债权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1、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有效期是3年,从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1、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还款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补充不了的视为这定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