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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行政处罚的原因如下: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3、5、执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执行。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诉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己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构成行政处罚的要件,其重要的前提是,产生行政处罚的行为人的违法事实被客观认定是真实存在的,而且违法事实被清楚的认定是已经实施了且还没有构成犯罪的程度。就是说违法行为已经产生并且实施是判断进行行政处罚的首要前提依据。 (2)行政处罚只会处罚那些被明确认定是已经违反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这是因为行政处罚的性质规定只有犯行政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才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不是违反了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不适用处以行政处罚。 (3)在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求认定实施违法行为的行为人必须是行政管理的相对负责人,而且实施的行为人要具有实际履行行为责任能力的责任人才可以。没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都不能对其适用行政处罚。 (4)行程处罚的适用原则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是在有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下才可以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如果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情况下则是不适用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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