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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常的现像,不存在好和坏的说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个阶段起着不同的作用,从实务来讲,请律师是越早越好,逮捕之后请律师也不算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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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公安局报请,检察院批准,没有提前逮捕之说。合法程序是,人已经羁押在看守所,符合逮捕的,公安局宣布逮捕就可以。不会人在外边,告诉你要逮捕你,什么通知的,都是骗子。注意审核,电话、短信告诉你的都是骗子所为。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拘留是在先的强制措施,一般不超过14天,复杂的案件不超过37天,期限到了就应该转换为其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之后,如果发现罪行严重,应该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刑事诉讼法》规定: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监视居住要逮捕)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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