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2021-11-21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既遂是指符合下列构成要件的:  (一)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年满l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其他具有6岁刑事责任能力诉讼参与人。 (二)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不仅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国家司法权的正常行使,也侵犯了当事人的相关合法权益。 (四)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主要有四层含义: 第一,主体的特定性。只限于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  第二,对象的特定性。仅限于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第三,内容的特定性仅限于不应公开的信息;  第四,后果的具体性。仅限于不应公开的信息公开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上述四个要素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本罪。

相关法规

《刑法》第三百零八条之一,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的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