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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被判决无罪的,如果其的确为无罪之人的并且之前有羁押行为,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若是有罪之人但不负、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会给予国家赔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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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要进行国家赔偿。公安机关以“遗弃罪”对公民进行了刑事拘留,但最终法院判决不构成“遗弃罪”,公安机关应进行国家赔偿。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其后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做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是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
被告人在被宣判无罪的情况下,被告人可以根据案情要求国家赔偿,不应当要求原告赔偿经济损失。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诉,1.二审改判,一审判决并未生效,没有造成损害,不能申请国家赔偿。如果诉讼过程中法院有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保全措施,造成损害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2.《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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