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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
【法律意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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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18.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进食 19.双侧上领骨完全缺损 20.双侧下领骨完全缺损 21〕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领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c2(注:2是平方. 22.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呼吸困难Ⅲ级 23.心功能不全三级 24.食管闭锁或损伤后无法行食管重建术,依赖胃造痰或空肠造瘘进食 25.小肠切除34,合并短肠综合症 26.肝切除34,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27.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dd-ca综合征 28.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29.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30.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1.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 32.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33.尘肺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25.3a(40.(注:2中2是下标. 34.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35.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6.职业性急性白血病 37.急性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38.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39.肝血管肉瘤 40.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450μ,5d. 41.职业性膀胱癌 42.放射性肿瘤。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赔偿计算1医疗费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2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3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4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5停工留薪期间的
十级工伤赔偿项目: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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