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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对公房仅享有使用权和租赁权,并没有所有权,而使用权和租赁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继承的。所以公有住房不属于遗产,其所有权人为国家,被继...
1、不可以。公房承租权与承租人是否符合承租公房的条件密切相关,在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当然不再享有公房承租权了。 2、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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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被继承人在生前取得的合法财产,都可以作为遗产。 所以,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房产,应当是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已经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是农村的宅基地房还是城镇的商品住宅,有房产证或宅基地使用证的都可以继承。 继承主要是针对所有权的房产,此类的房产又可以分为单独所有的房产和共同所有的房产。 单独所有是指公民拥有的房产的完全产权,在此情况下房屋的继承比较简单,该公民的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话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走。 共同所有存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公民死亡后先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的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是不一样的,按份共有是死者对房屋所有产权的份额在生前即是确定的,死后只有这部分的份额,比如房屋的三分之一属于死者的合法遗产,是由死者继承人继承的,该房产是兄弟之间购买的,购买时支付的金额不同,兄弟之间按照出资金额占房屋全款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其中一个兄弟去世,他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死者所占有的房屋份额。还有一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约定财产的具体份额,比如约定房屋丈夫占40,妻子占60。同样,一方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死者的份额部分。
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一、房改房可以认定为遗产吗 1、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购房人分期付款期间调离所在市县或死亡的,由其符合购房条件的直系亲属或合法继承人付清房款。其符合购房条件的直系亲属或合法继承人不购买住房,由售房单位与其直系亲属或合法继承人进行经济结算。 个人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不能赠与。 2、购房者在未付清购房款期间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逝世的,由其继受人或继承人继续付款。原购房者和继受人或继承人不需要该房屋的,可退交原出售单位,单位应将已付房款扣除房租与已付房款利息的差额后退还给职工本人或其继承人,已付房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规定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如购房者逝世无继承人,由房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接管,其未交清的购房款,由接管部门补交,任何人不得侵占。 房改之中的房屋如果继承人愿意继承(继续交纳购房款,办理相关手续),则产权部门必须给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已取得部分产权是可以继承的。 3、综上所述可以明确推论出房改房可以认定为遗产,并可以由继承人继续付款办证,并可以登记继承人为产权人。 二、房改房可不可以继承? 根据上述内容,房改房可以被认定遗产并可以依继承法规定继承。 当前房改部门通常的做法是,必须所有享有继承权的人协商一致以某个继承人或者某几个继承人继承,房改办才给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继承人之间不能达成一致,则不予受理。而此类案件诉讼到法院,法院又因此类房屋尚不属于个人产权房屋,一般也不敢确定他们的继承份额。
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为《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所有,可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屋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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