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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婚迁她户口,就要取消他们家补贴;很多对方有此规定,因为家庭困难补贴,你老婆成家了,就不属于家庭成员,她的收入财产也会有变化,所以应该从...
可以的。(一)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明。 4、属或分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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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迁户口的,在当事人的结婚年限符合当地的入户要求的前提下,需要的证件、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参照1985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移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该《通知》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你可参照上述规定,前夫不给户口本找谁到警署申请强制迁移你的户口。
离婚后搬迁户口的对方不给户口簿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对方交付户口簿,也可以直接向户籍登记部门申请出具户籍登记证明材料,从而提出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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