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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数量可根据客观事实进行确定,并签署借条,法律对数量上并无约束,据实书写即可。所以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时即成立。当借款人/欠款人写下借条并签上自己的名字时,这个借条就已经成立且具有法律效力了。
1.个人借款可以去做一个公证,公证的目的呢就是如果做过公证之后债务人如果不想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同时合同也是到期了的情况下,那么不用直接去诉讼,可以通过当时与公证处签订的公证合同,由公证处出面出具相对应的只执行政书,后续交给法院的执行局,让他们去帮助执行,从而减少自己的麻烦。公证也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那么该如何去公证呢? 首先要做的就是填写一份公证申请表,上面要写清楚各种信息,例如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家庭地址以及身份证号等一系列个人信息。 2.其次就是提交相应的公证需要的材料,身份证明,也就是能证明个人的身份的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不是本人申请的,需要提供代理人的代理资格证明材料,同时还需要提供需要公证的文书,也就是借贷的合同,以及其他的与该公证相关的其他资料。同时还需要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才会应予受理。 3.必须是自己的申请才行,同时双方都认同的,没有争议的,不能双方都不能达成一致就去公证,那么公证处也是不会同意公证的,而且还必须是公证处可以公证的,属于公证处的受理范围的,不能超出公证处的业务受理范围,同时还是当地的公证处。 4.如果借贷协议或者当事人不是当地的,赢回当地公证处予以公证,否则公证处将有权不予以公证。同时公证还会收取相应的公证费,申请人要及时缴纳,否则不予以公证。 5.最后就会说公证处予以公证审查,也就是说公证处在决定受理申请人的申请要求后,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的证明材料以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调查,以确保申请属实,同时还要确保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认证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让其在有效时间内予以整改,否则不予以办理审核通过,那么认证就不具备法律保护。 6.如果各项审核都达标的情况下,那么就可以出证了,出证就是出具公证书,同时如果出具公证书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首先需要行为人员具备民事的行为能力,其次就是所要公证个意思要真实,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一定不能有任何违法的行为,不管是内容还是形式,都要完全的的合乎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还要维护我们社会的公共利益的,只有这样我们的公证书才能快速的送达并生效。 7.公证处也是有规定的,一般情况下,需要公证的事项要在一个月内就要办理完结的,所以不用担心要等很长时间,但是对于那种比较复杂的,或者是数额重大的,而且证明材料有不足,自己无法办理的需要去通过调查才能得出公证的,必须由公证处的主任或者是副主任去审批准予,才能做出适当的延长,但是最长也不能超过6个月的。 8.如果因为一些原因公证处给予不予受理或者拒绝受理的,当事人觉得不服的,可以向这个公证处所属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去申请该公证的复议,如果当事人对复议的决定也表示不满的,觉得有违实施的,也可以在复议之后,接到复议办法的15天之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以便达到公证效果。
借款人数量可根据客观事实进行确定,并签署借条,法律对数量上并无约束,据实书写即可。所以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时即成立。当借款人/欠款人写下借条并签上自己的名字时,这个借条就已经成立且具有法律效力了。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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