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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一般是: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5%;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 2、而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
一般北京个人工资税率计算是按照下面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来计算的。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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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税法上允许扣除的费用-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6、举例:某员工10月工资2873元,通信补贴80元(注:通信补贴20%并入工资总额),奖金1700元,税法上允许扣除的费用(四险一金)706.57元,本月补充养老金单位承担部分36元,计算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工资应纳税额=(2873+80*20%+1700-706.57-3500)*3%-0=11.47元 补充养老应纳税额=36*3%=1.08元(注:补充养老金不扣除费用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本月应交个人所得税=11.47+1.08=12.55元。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纳税人来说就意味着按收入乘以“附征率”。假如对当地某行业的应税所得率确定为10%,就等于“附征率”为2.5%。因此,无论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只要将计税收入判定正确,就不会出现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规定,“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确定收入问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至二十五条规定得十分详细,这里不再赘述。但要说明的是,如权益性投资收益,虽然是收入总额组成部分,但它属于“免税收入”,应当减除;如果取得财政性资金,首先要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件进行判定,如果满足该文件规定的条件,属于“不征税收入”的,也要减除。如果不满足条件,则属于计税收入。现在有些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进行“营改增”,在缴纳增值税时,对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这时,产生的增值税税额已经不包含在收入中,所以,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计算收入中,应不包含增值税额。另外,对小微企业月收入不达2万元免增值税,《财政部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应包含这部分营业外收入中的增值税。可判定为“补贴收入”,也可以判定为不满足条件的“财政资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时有“处置收入”,还有“净收入”的确认计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和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从这个角度分析,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如果处置固定资产,应以处置收入作为计税收入。
计算税负,必须是由企业负担的税金,个人所得税其负担者是企业员工,企业只是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不能算企业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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