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商业犯罪行为可以从商业活动的性质的不同,可以把商业犯罪分为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商业犯罪,商品交换或者流通过程中的商业犯罪等等。包括: 1.生产...
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你提出的网络犯罪行为的类型问题是这样的,网络犯罪有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通过网络以其为工具进行各种犯罪活动; 第二,攻击网络以其为标进行的犯罪活动; 第三,使用网络以其为获利来源的犯罪活动。
主犯的种类是: 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我国刑法中的从犯分为两种: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指虽然直接实行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其作用居于次要地位的实行犯。这种情形的从犯既可以存在于犯罪集团中,也可以存在于其他一般的共同犯罪中。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是指未直接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犯罪行为,而是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条件、辅助实行犯罪的人。因为聚众斗殴轻伤这肯定是已经构成犯罪了,可刑法没有规定从犯就可以绝对的免于处罚,对于有一部分聚众斗殴当中的从犯适当的减轻处罚。因此公安不能在经过对聚众斗殴案件的整体调查以后,刑事拘留涉嫌参与的相关从犯人员的做法也合情合理,有些从犯还很有可能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起到很重要作用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2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