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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期限从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就担保期限协商约定,其约定期间应当晚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的,其担保期...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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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期限从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就担保期限协商约定,其约定期间应当晚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的,其担保期间为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合同的期限从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就担保期限协商约定,其约定期间应当晚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的,其担保期间为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1、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的保证期来确定,如果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早于主借款还款期间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后六个月。 2、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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