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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宅基地新政策:解禁的除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还有居民小区里的会所,如果其未曾规划用途,或者要改变规划用途使用的,《办法》规定应当经物...
关于你提出的上海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法规,我国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土地,不能私自买卖交易。国家土地政策正在改革阶段,各地也有各种宅基地入市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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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第十条规定的上海农村宅基地转让新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如果事后经过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反之,则应认定其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对于此种情况,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及进行登记是转让有效的前提。
对于上海宅基地买卖新规定这种情况,要注意以下几点 宅基地房屋只可以转让给本村的村民,而且必须办理相关土地证证件的更名,及移交手续。 否则一切买卖无效。 因为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 在大陆法系物权体系上,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用益物权。 一般而言,用益物权具有财产的性质,应允许流转、继承。 但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 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 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
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在现有土地承包档案、权证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有条件的地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有关信息,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证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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