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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说,权利和义务是双向的,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即为违反约定,所以如果开发商符合交付条件而买受人没有按约定去收房,买受人就构成了违约...
若你收到开发商的收楼通知书后一直未去办理收楼,不会产生违约金。但如果过了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后你再去办理收楼,物业公司有权收取你合同约定交付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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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如果这个约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约定的条款没有违法的地方,就是合法的,但就是涉及到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要看你的房租金到底是多少了,如果是一万,那违约金就是一千,那明显的不合理,即合法不合理。如果你的房租金是六百,违约金就是六十,虽然有点高,但还不算过份的合理。所以,主要得看你租金的高低了,而且一天10%也确实有点高,你可以和房主协商一下
是的。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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