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本文介绍留学生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离婚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申...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离婚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 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以上问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离婚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以上问题存有争议,则需回国向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双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办理或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中国驻美使领馆认证,亦可由中国驻美使领馆直接公证。
如果是一方为国内居民,另一方是在外留学的人员,要求回国内办理婚姻登记的,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自费留学生,应当持本人护照及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国外期间婚姻登记状况证明,另一种是公费留学生,应持教育部出国人员集训部出具的出国留学生结婚证明,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原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当事人双方均出国留学生,且要求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的,应提供其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证明,到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没有档案可证明相关情况,则须先取得国内原户口所在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证明(从工作单位出国留学的,也可以由工作单位出具)。如果所在国不承认我使领馆办理的婚姻登记的,也可以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双方要求在国内办理婚姻登记的,按第一条规定办理。
留学生夫妻双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在一方国内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适用我国法律;或者双方也可以直接协议离婚,前往一方国内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5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4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