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无效婚姻宣布无效后,男女双方回归到未婚状态。我国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
在履历上婚姻无效不是未婚了,根据《婚姻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法典》规定申请无效婚姻后,双方都属于未婚。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无效婚姻不能办理离婚证。
事实婚姻无效,不被法律承认,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无效婚姻解除后是未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