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具体的连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具体的连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3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