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买了东西不给退货

2024-12-21
网购环境中,消费者享有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只要退货商品完好无损,商家就应当接受,且不能以恶意理由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若消费者通过恶意退货以获取非法利益,如“买新退旧”,则涉嫌诈骗,应当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享有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以下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无损,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