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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非主观意志的原因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或者已经控制被害人尚未通知被害人家属索取财物的行为,是绑架未遂...
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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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情况,涉嫌的是刑法第238条的非法拘禁罪。 不构成绑架罪的理由是,行为人没有向第三人勒索财物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实施向第三人勒索财物的行为。进一步讲,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取回自己损失的财产,而不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故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绑架罪的既未遂标准在于是否已将他人劫持。你所述的过程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绑架罪未遂应当以绑架行为是否已实际控制了被害人质,并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如果是否定的,那就是绑架罪未遂。对于绑架罪的量刑要按照《刑法》第239条规定结合犯罪的具体情节、后果和手段确定量刑标准,同时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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