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表述不太清楚,一般情况下,如果担保人仅以此物担保,不可以执行其他财产。如果他只是说以个人财产对被执行人进行担保,则可以。...
担保抵押物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抵押合同不能直接申请法院执行的。只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履行合同,债权人到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申请人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延伸】 问: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答: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 1、抵押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 2、抵押合同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抵押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1、抵押财产可以强制执行。2、对于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但知道强制执行不影响抵押权人道优先受偿。也就是说,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抵押财产,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的处置应当优先用于偿还抵押债权。还有剩余抵押债权的,由普通债权人(执行申请人)取得。《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和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附随于主合同的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不能够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于2000年9月下发的《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规定: 第一条: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第二条: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为:(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三)各种借据、欠单;(四)还款(物)协议;(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公证处只能对具备上述条件并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借款担保合同不在此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424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