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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种不同情况的经济适用房买卖 1、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卖方持有时间已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卖方持有时间未达到5年的。“持有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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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几个问题都有联系的国家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可上市交易,意思是5年之后可以买卖,就是的性质!不存在改与不改的说法。房产交易方式有3种:1:买卖2:继承3:赠与1;买卖的费用主要包括:营业税及其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还有一些小费用。2:继承,继承必须有人死亡,这个貌似不可能3;赠与,赠与的房产只需交1%契税,但是你们的房子如果再次交易税率就变成20%不划算,下家费用较高综上,选择买卖,也就是正常交易是最明智的。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请密我。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构成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探设计和前期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建设安装工程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础的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3%以下利润、规费(各地有优惠政策)。商品房除以上8项外,土地出让金,利润不受限制,由市场决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3%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而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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