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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流程的第一步:申请人必须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第二步: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复审、审查过程,不符合的情况下返回申请人重新提交。如果符合则...
【调整一】职工在长沙地区(含长沙市区和长浏宁三县)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调整二】缴存职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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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贷款金额:借款人在长沙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金额为60万元;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在最高贷款金额内根据住房公积金存款年限、存款金额、购买、建设、家庭收入等计算,计算最低结果。新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为60万元,还款期为3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设、改造、大修;(2)退休、退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4)出境定居;(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6)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按照前款第(2)、(3)、(4)项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包括在被宣告死亡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增值人也不得遗赠人。
2018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为: 1、借款人在长沙市申请住房公积金额度最高为60万元; 2、借款人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 3、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4、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5、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贷本息不低于家庭月收入的一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①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 ②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补缴的不计); ③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需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下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④借款人及配偶在多个中心有住房公积金正常或封存账户的,应在申请贷款前进行合并或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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