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自诉人向管辖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同时提交附带民事自诉状。 2.人民法院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
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与公诉案件基本相同。但由于自诉案件主要是直接侵害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的轻微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对这类案件的审判程序作了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不符合上述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的;证据不充分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告诉的;经人民法院调解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3、对已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裁定驳回自诉,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自诉或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不出庭的,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我们国家对于每一个机关的职责范围划分的是非常的规定严格的,比如说检察机关的话,他们最重要的一个职员角色分担就是为受害者提供一定的工作方面的规定,这就意味着未来的自己的话是不能够提出诉讼的,除非是我们法律当中规定的自诉案件。延伸阅读:刑事自诉案件是否要请律师刑事案件自诉人申请抗诉可以吗?告诉才处理与自诉的区别有哪些
1、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在审理自诉案件时,自诉人可能会提出撤诉的诉讼请求或以某种行为表达撤诉的意愿。对于自诉人的撤诉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做到既要尊重当事人处分权,又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当当事人虽然未明确提出撤诉请求,但以具体行为表示不愿继续参加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依法推定自诉人撤诉。 1、对于属于《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经人民法院说服,自诉人要求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属于上述七种情形之—的,应当准许自诉人撤诉。 2、自诉人基于种种原因主动要求撤回起诉的,需审查自诉人撤诉是否基于自愿。如果自诉人因受到强制、威吓或欺骗等而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准许。自诉人提出撤诉,被告人以自己的行为未构成犯罪为由,请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澄清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不允许撤诉。 3、当事人自行和解后,自诉人需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对于以自行和解为前提的撤诉,需注意自行和解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对于和解内容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不应准许撤诉。 4、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推定自诉人撤诉,并按自诉人撤诉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5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907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