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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可以写两个人名字。因为这是共同出资买房,属于共有财产,只要在房产证上写明每个人各占多少份额就可以,购房合同上需要写两人的...
双方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但婚前购房不登记名字仍有风险,建议在购房时要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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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婚前赠送,房子你以后肯定拿不回了,最多是拿回你家支付的那部分钱,这也要看你们婚后的情况以及法院的判法了。保留好发票 上选:登记你的名字,你出钱理所当然 中选:登记双方名字,你还是亏了 下选:登记她的。这也可能使上上选,爱情价更高嘛,如果你认为你能赢得爱情,你就去赌吧 如果买房子的钱是你父母出的,就听听父母的意见吧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问题一: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根据是否结婚分割方式往往有不同? 首先,约定优先,如双方对房产份额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割。 其次,未能结婚登记的,又未有约定的,人民法院一般判令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第三,已办理结婚登记的,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以各半为原则进行分割。如结婚时间较短,人民法院可根据财产贡献大小、离婚过错情况、生产、生活等实际情况下进行酌情分割,但仍然以均等分割为基本原则。 问题二: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婚房,情况较为普遍。但由于客观情况不同,分割时分为不同情况处理? 第一、约定优先原则,如双方对房产的购买和处置有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第二,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在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应当确定该房屋系登记方一方个人财产,在分割时应当判令登记一方返还允许未登记的一方将出资的份额。 第三,已办结婚登记的。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第四,已办结婚登记的,同时一方不仅能够证明出资还有证据证明双方的出资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各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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