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即: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收益权。 (1)房屋。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
拆迁办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测量评估,做出评估报告;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项目包括拆迁补偿款、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所以补偿多少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政府会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尚不能用每平方米多少钱来量化衡量。根据《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目前我区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可参考适用的政策文件有《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苏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吴中区房屋拆迁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公布2008年吴中区房地产市场价格的通知》、<<关于确定2010年度苏州市房屋基本重置价的通知》、《市住建局关于公布2010年度苏州市房屋装修及附着物参考价格的通知》、《关于印发苏州市房屋重置价格评估办法(2010年修订)的通知》、《关于调整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发放标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不一一列出。具体可查询相关网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5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