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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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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的规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目的包括几个方面:第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这是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总的出发点。交通运输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道路交通是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道路交通是通过道路运输活动,将人、货物安全送到目的地。假如缺乏安全保障,整个交通活动的正常进行将受到严重影响。第三,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障交通安全的首要内容,就是要保护人身安全。人的生命是最为重要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保障交通安全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第四,提高通行效率。一般来说,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可以从道路交通是否安全、是否顺方面来衡量。保障安全是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的基本要求,保障交通安全是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保证道路交通畅通有序,提高通行效率,也是道路交通立法的重要目的之一。
关于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什么时候实行的问题,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二、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三、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以上是最新道路交通赔偿管理办法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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