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效。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时,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权利承受人,包含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承受债权的人。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关于债务纠纷的诉讼中,如果没有调解成功就会进入审判程序。我国法律对什么时候开庭,没有具体的规定,由法院自行决定。但法律上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不能。 债权人以他人的离婚判决为依据请求强制执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至少要符合二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必须是当事人或权利的合法继承人;二是执行的文书必须具有给付财产的内容。显然上述两个条件债权人都不具备。债权人不是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或当事人权利的合法继承人,没有申请权。因此,债权人不能以离婚判决为依据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能否受理和判决: 1、债权人起诉对方最好在其离开住所地一年以内起诉,因为有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项:“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债权人起诉后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证据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传唤被告,公告期限届满,被告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这里的法律依据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项:“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0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4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