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何申请失业金:1、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北京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携带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审批执业证书;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向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新公司社会保险账户开设涉及以下资料:1、公司印鉴和法人印鉴.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印鉴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和印鉴复印件4、税收登记证原件和印鉴复印件5、公司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6、社会保险登记表。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施工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一般情形下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在北京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呢? 根据北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受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凡是有合法理由无法在30日内提交工伤申报材料的,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受伤职工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延期申报书面申请,待工伤认定部门批准后,方可延期,否则后果自负。所以在北京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补充一点就是,如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员申请工伤认定,职员本人或其近亲属必须在1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
可以申请旧伤复发核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即: 1、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止工作治疗休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给。但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由工伤职工自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1,168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